民法概述
大约 1 分钟公基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 民法调整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二、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民事法律的适用规则
-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