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
大约 6 分钟公基民法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一方还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可以分为
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及多方法律行为。 - 根据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双方是否均取得一定的利益,可以分为
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实物为条件,可以分为
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 根据两个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的相互地位,可以分为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这里的他人指
国家、集体、第三人
- 这里的他人指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五、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 重大误解
-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主观上属于过失。
-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品种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 显失公平
-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必须是有偿行为;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
- 欺诈
-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胁迫
- 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撤销权的消灭
-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 不知道的情况,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注意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六、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行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 无权代理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代理制度
- 代理基本制度
-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代理包括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
法定代理人。 - (转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 无权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比如一个离职的员工拿了公司的公章去签合同)
七、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